贵州省审计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59号建议的答复-ag凯发k8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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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审计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5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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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惠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59号建议《关于加强对企业扶持资金执行情况追踪督查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建议办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我厅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好建议办理,厅党委书记、厅长熊杉同志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分管厅领导多次提出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代表等要求。

(二)密切沟通细化沟通工作,2021年5月11日,受分管厅领导委托,厅办公室与您专门进行了沟通,就加强企业扶持资金跟踪监管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同时,我厅还积极加强与会办单位省财政厅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办理工作。

(三)认真办理我厅明确由厅办公室牵头,会同财政审计处、行政政法审计处、企业审计处等处(室、中心)做好办理工作。在工作中,大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同时积极吸纳会办单位意见,确保了办理工作的实效。

二、着力推动解决建议反映的有关问题

近年来,全省各级审计、财政部门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对企业扶持资金的监督力度,强化制度保障,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确保企业扶持资金真正发挥作用。

(一)加强监督力度一是加强审计监督。近年来,我们在开展财政审计、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审计工作时,持续关注我省企业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如:2020年,我厅在组织实施的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编制省级决算草案审计时,对省级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资金进行了延伸审计,重点对资金执行是否及时到位、使用是否合规等情况进行了审查。通过审计,促进有关地区及时拨付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2021年,组织对2020年省级十大工业产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延伸审计,将重点关注有关地区是否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企业,以及资金使用情况是否达到政策目标等,各项工作正在开展中。又如:2019年至2021年,我厅在组织实施的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中,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延伸审计到市、县相关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重点关注了部门参与分配的大数据发展、高新企业后补助、文化和旅游、骨干水源工程等财政专项资金,对部门是否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标准分配、是否设置不合理的前置条件、是否违规扩大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项目预期目标和支出方向是否有政策依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是否科学合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是否有效、绩效目标是否按期实现、绩效自评是否与实际相符等方面进行了审查。通过审计并督促整改,有效促进了有关单位对企业扶持资金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使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财会监督。财政部门把推进财会监督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化运用水平等方式,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检查核查工作。三是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与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的沟通协作,做好涉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的处置、移送,促进监督与业务的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意识,消除监督盲区。

(二)强化制度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印发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煤电调节机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7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明确专项资金的分配方式、支持范围、资金下达、风险控制和监督问责。如,《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法》明确规定“各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对无故滞留、挪作他用及拖延专项资金拨付且情节严重的,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可暂停相关地区项目申报;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不佳,审计或财政等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市县,视情况减少该地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支持。”从制度上防止部分地方拖延拨付企业扶持资金。

(三)实施绩效管理。一是强化顶层设计,财政部门构建了1 1 n绩效管理制度框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制定《贵州省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和《贵州省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项目、部门整体、财政3个层级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以及12个共性和16个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框架。二是2018—2020年,财政部门健全机制、创新方法,全面推进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先后对188个重点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三是进一步创新绩效评价方式,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省财政厅将财政部门工贸领域重大省级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包括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煤电调节机制、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生产、商务发展、大数据发展及十大工业产业振兴专项资金等,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及资金分配、下达的重要依据。

三、下步工作计划

企业扶持资金是党委政府为推动国民经济和各类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支出,具有政策性强、实效性高的特点,它的有效使用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能否贯彻落实、各类企业能否得到良性发展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审计、财政等部门将持续在审计、财政等有关监督工作中,落实主体责任,实时跟踪、关注企业扶持资金执行情况,加强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日常监管及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财政资金有效利用和充分发挥效益,推动我省企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贵州省审计厅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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