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省政府领导下,我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结合自身职能,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完善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现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该项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来抓。特别是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6〕39号)以来,我厅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13号)明确的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提供人员和经费保障,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严格按要求报送以省政府办公厅或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名义通知的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材料等,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办公室、法规处和信息中心等相关处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积极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举办的关于政务公开的各类培训,认真组织学习《实施意见》及《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熟悉掌握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等。将政务公开列入厅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适时组织开展学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公开意识。全年开展2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重点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6〕39号)“五公开”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对各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源头认定、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等进行培训,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厅政府信息,我厅分别于2017年5月和11月对《贵州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完善,对主动公开事项进行了明确,明确不对依申请公开收取任何费用,并在我厅门户网站发布。同时我厅门户网站也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建立了《审计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贵州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工作机制等进行了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探索建立会议公开制度,建立完善了《中共贵州省审计厅党组工作规则(试行)》,明确规定将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省纪委、省委组织同志列席厅党组会。在编制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过程中,广泛征求各市(州)审计局和厅各处(室、中心)意见,推进决策公开。今年,2次邀请市(州)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逐步实现决策公开。
(五)加强平台建设。一方面优化政务公开栏目,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广度,在政务公开栏目中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非公开信息目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分栏目,使门户网站成为我厅对外宣传最有力的信息平台、宣传平台、服务平台。另一方面积极利用公众微信、微博平台公开和发布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贵州省审计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单位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渠道及时公开应公开信息。全年通过厅门户网站等各类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19(含动态信息)条。在我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有单位简介、在职领导、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规划计划、统计数据、审计结果公告、资金信息、人事教育、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新闻发布、提案办理14个方面的内容。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在职领导信息进行了更新。根据审计机关职能职责,及时将“十三五”审计工作规划、2017年地方审计机关要抓好的重点工作、2016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贵阳市水资源综合管理等3个外资项目2016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等信息进行了公告。按要求公开了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2017年度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3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89份2008年以来本单位制发的文件等政府信息。
三、回应解读情况
我厅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舆情,及时捕捉外界对审计工作的疑虑、误解,加强分析研判,通过手机通讯和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回应处置相关舆情,澄清事实,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回应广大审计人员关心的职称、工资等事宜48项,对反映、咨询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并给予解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7年,我厅没有监测到涉及我省审计机关的政务舆情,没有起草或发布政策文件,没有对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为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审计相关政策和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转载了审计署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结果公告和解读。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1件。按照黔府办函〔2015〕166号文件规定的程序,我厅规范承办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按时办结4件,实现受理渠道100%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按季度分析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刘某2017年11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我厅公开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财政预算有关信息。收到申请时,还未到编制2017年度决算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时间,没有申请人所需政府信息,我厅于2017年11月21日向申请人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给予了答复。刘某2017年11月10日申请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1月21日分别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方式申请公开2016年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有关信息。我厅已在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了刘某申请公开的信息,于11月23日向刘某发出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告知书》。我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列入日常办公经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厅在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过程中,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需进一步扩大;三是审计相关政策解读的及时性等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为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创造良好环境。二是密切关注网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形成互动回应,加大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
附件:
贵州省审计厅
2018年2月26日